涨幅较小
孔丽说,为减轻车主负担,让利于民,此次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涨幅较小,汽油车辆征收标准涨幅16%,柴油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涨幅仅4.7%。
据统计,海南汽油车辆基本上是12座以下的中、小型客车,其中小型以下客车占97.5%(根据2012年上半年车管部门统计数据)。以一辆家用小轿车为例,假如该车每月耗油120升,调高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后,每月增加18元,平均每天仅增加0.6元。
柴油车辆以5吨货车为例,按原征收标准计算,每年应缴车辆通行附加费为:5吨×210元/吨.月×12个月=12600元。征收标准调高后,每年应缴车辆通行附加费为:5吨×220元/吨.月×12个月=13200元,增加600元(13200元-12600元),平均每月增加50元。如按季度(90%),半年度(85%)、年度(80%)统缴,缴费还会更低。
可筹集更多公路建设资金
孔丽说,本次调整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表面上看似乎只是增加了车主负担,但从改善路网结构、提升通行效率和缩短行车时间的角度来看,则是缩短行车距离从而大大降低油耗和行车成本。
另外,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根据本经济特区公路建设发展情况、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为了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必要对征收标准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据悉,为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步伐,建立一个设施完善、服务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十二五”期间,海南计划新建400公里高速公路,改造300公里高速公路,改造国省干线1000公里,改造县道砂土路1100公里,建设旅游公路460公里,公路建设投资将达到600亿元。
根据国开行专家评审组的评估测算,海南每增加1亿元通行附加费,可撬动15亿元的融资贷款空间。此次调价后,预计一年可增加1.5亿元通行费收入,“十二五”期间,可增加约165亿元贷款融资空间。孔丽说,适当提高通行费征收标准,可筹集更多的公路建设资金,促进海南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孔丽介绍说, 2008年,海南实行通行附加费改革以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理念。2011年1月,省人大颁布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对车辆通行附加费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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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的机动车通行附加费
全部用于我省公路建设
自海南2008年实行通行附加费改革以来,省交通征稽部门从2009至2012年4年间共征收44.24亿元机动车通行附加费,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偿还公路建设贷款本息、非车用汽油补贴等。
据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处长孔丽介绍说,海南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公路建设及偿还公路建设贷款本息、交通规费征稽事业、涉及海南交通运输行业的公益事业及工业、农业、渔业、旅游业等非车用汽油的补贴,以及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支出等。
孔丽说,在已经征收的44.24亿元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中,用于公路建设还贷支出33.78亿元,用于公路建设及水毁抢修支出3.3亿元,用于规费征稽事业、非车用汽油补贴及水利基金等支出4.8亿元。同时,海南以车辆通行附加费质押贷款,2009至2012年新增公路建设贷款79.26亿元,大大地加快了海南公路网建设和改造。
为减轻社会负担,海南对以燃气为动力的出租车、公交车暂不征收燃气附加费,每年减轻经营者负担约2300万元;对涉农的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及进行跨行作业的联合收割机等车辆予以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每年减轻社会负担1900多万元。同时,落实“绿色通道”减免政策,对进出海南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征6天的通行附加费。2012年,全省共对7座以下小型客车退付2012年中秋、国庆节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共计退付2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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