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24日发出2013年第二份下调油价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当日公告称,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5日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95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9元和0.34元。
发改委上一次宣布下调油价是在今年3月26日。当天,发改委还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将内地成品油调价周期将由原有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并适当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4月10日是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后的首个调价日,但由于此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与上次调价时相比基本持平,国内成品油价格应调金额低于每吨50元。根据相关规定,发改委当日宣布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因此,今天的调价就成为中国成品油定价新机制的“首演”。发改委表示,此次成品油价格降价幅度,是根据4月24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并考虑4月10日未调价金额合并计算确定的。
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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