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为保障文昌市文城地区及其周边乡镇地区用水安全,确保供水企业安全正常生产,文昌市供水企业去年提出两个调整自来水价格方案,并进行了公开论证。方案将用水户划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收费。15日,文昌物价局发布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用水户征集自来水价格调整意见。
记者从文昌市物价局获悉,此次拟调整水价方案有两个。方案一综合水价2.13元/吨,净资产利润率-0.38%;方案二综合水价2.29元 /吨,净资产利润率2.67%。两个水价调整方案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净资产利润率12%。
非居民生活用水现综合水价为2.6元/吨。方案一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调至3.5元/吨,涨幅34.6%;方案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调至3.8元/吨,涨幅46.2%。
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量基数以每户4人为准,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一级用水量基数6.5吨。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26吨,每吨1.74元(基本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27吨至39吨部分,按基本水价1.5倍计收;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40吨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2倍计收。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二:水价调整至1.85元/吨(基本水价),用水基数、分级与方案一相同。
计算公式: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用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二级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用水量。
据了解,低保户用水实行优惠政策,对持有效证件的用户,每人每月用水量在6.5吨及以下的,按每吨1.3元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级计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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