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后咋养老?
坚持以保险养保险的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 田德文
从欧美国家的历史经验看,城镇化不仅仅是居住方式上的“农民进城”,更是产业结构从传统农业为主转变为现代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城镇化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养老制度转型是最难办的事。因为,在传统农业社会和农村地区,养老主要是个人、家庭和家族的责任,而城镇化改变了农民的就业和居住模式,原有养老方式受到冲击,必须尽快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社会保险的原则是“谁投保谁获益”,城镇化后,原来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农村老龄人口怎么办?
在这方面,欧美国家的做法因国情不同而差别很大,共同点是经历不同形式的“过渡期”,用新增工业劳动人口的保费来补贴原来没缴保费的农村老人,不足部分由国家用一般性税收补足。这个过渡期有长有短,社会养老保险标准相对较低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可以较快完成农村和城市养老保险体制的并轨,欧洲大陆不少国家则过了100多年仍有专门的“农业社会保险”。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进程是在人口多、底子薄的背景下由政府推动的。这样,在养老体制转轨方面就应该特别注意严守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以保险养保险”,而绝不能由政府“包下来”。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这个包袱政府背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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