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白热化的竞争引起执法部门的注意,近日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出租汽车安全运营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每辆出租汽车只允许安装一个手机叫车终端的要求。由于此规定将对诸多利益相关方造成影响,其必要性与合理性亦值得商榷,通知曝光后即成为舆论焦点。
一个自然而然的疑虑是,执法者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以何种名义,要求出租司机只能安装一个打车软件目前媒体提及的主要是为规范打车软件服务运营行为,确保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安全,尤其是后者,被视为新规的主要初衷。打车软件被广泛使用后,安全问题向来受到关注,从消费者的反馈看,的确有不少人担心司机在开车期间同时使用多款打车软件抢单无法保证交通安全。按照相关交通法规,驾车时打电话、发短信都是被禁止的行为,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出租车司机违规现象颇为普遍,此次管理部门发布新规可谓有的放矢,但它同样要面临执法难的问题。
更现实的问题是,执法者似乎并没有看清楚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打车软件今后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不主要因为司机安装的数量太多,而在于这种服务自身的优势,以及由此导致的巨大消费市场,眼下企业间的激烈竞争是安全隐患的一大成因,不过,从根本上说,这些隐患都源自出租车服务模式的演变。作为未来的消费趋势,它必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而规定只能安装一种软件,看似一劳永逸,实则只会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机会,软件带来的干扰以及安全隐患未必就会减弱。执法者看到了多款软件同时存在对司机带来的影响,但他们似乎并没有看到,安全隐患归根结底在于消费习惯的嬗变和利益方的实际需求。
这样一项规定涉嫌通过行政力量干预市场,无论对消费者、出租车司机以及企业,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媒体的调查显示,多数民众担心规定实施导致更为激烈的竞争,如果全国都推行这样一项规定,这就可能意味着,打车软件市场将由强手林立演变为几家独大,这对于健全打车软件市场显然无益。
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执法者所担忧的乱象,主要肇始于电商企业之间的竞争。电商烧钱吸引消费者,尚不能将其行为视为恶性竞争,从直观看,这样一种激烈的竞争将使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获利,而从企业方面看,这种让利模式并非长久之计,它更像是一种变相的广告行为,可以预计,当产品达到了一定的市场空间和传播效果,企业必然要将精力放在完善产品质量上来。短期内,这种竞争模式导致的纠纷甚至乱象难以避免,执法者应避免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来应对问题,尤其要分清权力的边界,看清楚哪些问题有必要管,哪些问题管得了。比如说,针对备受关注的安全问题,执法部门未必就毫无作为,要求司机只安装一个打车软件不可取,但诸如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或按照交通安全要求对相关产品提出技术建议等,都可达到规范司机行为继而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作为一种有着巨大市场需求的产品,打车软件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上海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数据显示,2013年上海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约65%,而打车软件的普及,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里程利用率。既然如此,不如有的放矢,在提供市场竞争空间的前提下,分清问题实质,让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