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23日下午现发布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敦促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经环保部门预测,2月23日至27日天津市出现重污染天气。天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依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布实施三级(黄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自24日零时始,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在限行区域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与此同时,天津市教育系统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政府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幼儿园、小学停止组织户外运动;中学及高等学校减少组织户外运动。天津市教委还表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天津III级响应强制性措施包括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限产、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中心城区道路每日机扫,隔日水洗1次;机动车每日限行一组(两个)尾号;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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