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博电子手机专营店25日发布的活动信息
海口网4月29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近来,许多商家在微信上开通了公众号,并在微信上组织各种各样的“点赞”送礼品活动,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商家指定的活动信息,并号召好友对该条信息“点赞”,消费者收集到的“赞”的数目达到商家指定之后,即可领取小礼品。海口市民黄小姐近日也参加了这样一个“点赞”送礼品的活动,但按照商家的要求,收集够了“赞”后,4月29日来找商家领礼品时,却被告知礼品已经发完了,黄女士认为商家欺骗了消费者。
商家承诺一周之内送出礼品
“4月25日,浩博电子手机专营店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的消息,集满58个‘赞’就可以获得一万毫安的充电宝,我集齐了之后就来找店家换充电宝,但是来到店里之后他们工作人员告诉我,每天只限量发放20个,今天已经发完了。”没能领到礼品的黄小姐感到自己被欺骗了,和商家争执不下。今天上午11时30分左右,海口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解,最终,浩博电子手机专营店承诺,七天之内一定会将充电宝赠送给黄小姐,并填写了单据作为凭证。黄小姐说:“我不是买不起一个充电宝,只是觉得商家言而无信的做法不能容忍,想讨个说法。”
29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口市明珠广场4楼的浩博电子手机专营店。该店负责人承认,在4月25日发布的信息里没有说明每天赠送的礼品是有限的,造成了误会,对此感到很抱歉。随后,该店负责人又向记者展示了一条该店微信上的公众号4月29日凌晨发布的“重要通知”,该“通知”告知,每天领取礼品的名额有限,只有20个,先到先得,并且排到20名以后的消费者若想领到礼品要加收一定费用。“虽然每天赠送的礼品是有限的,但是我们的活动为期一个月,在此期间集够了‘赞’的消费者仍可到本店来领取礼品。”该负责人说。
工商局提醒商家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并设定限制条件
采访中,大英工商所所长张志能告诉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到商家因为货物不足无法提供礼物时,就责令商家尽快把承诺给顾客的礼物全部兑现。即便商家发现自己在宣传信息上有漏洞,在再次发出通知以前,所有参与点赞并符合条件的顾客,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放礼品。
张志能表示,目前,受理过的两三起市民对点赞商家投诉的事件,都是因为商家办此种活动的经验不足,在发起活动时,没想到受众会这么多,受众的积极性会如此高,在做宣传时,没有附加相应的限制条件,因承受能力有限,而最终无法兑现承诺。张志能说,即便遇到这种尴尬的局面并不是商家的本意,但这种点赞活动已让商家和顾客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既然承诺赠送礼物,不管去多少顾客,商家都必须履约,如果拒绝就构成违约。张志能也提醒商家,以后在做类似促销活动的时候,要首先考虑到自己的承受能力,并据此设定好限制条件。
律师:29日前商家应无条件赠送礼品
“商家发布‘点赞’获礼品活动信息时,实际上就已经和广大消费者达成了合约,只要消费者完成了商家设定的条件,商家就应该无理由赠送礼品。”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的蒙律师说。对于浩博电子手机专营店发布“重要通知”的做法他表示,该商店在其公众号声明每天赠送的礼品有限,就表示增加了合约条件,其中并不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商家在25日发布的活动信息并没有说明该情况,在29日之前,商家应该无条件赠送礼品。
相关连接
“点单下菜”融入海口网格员工作 家教服务获“点赞”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