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5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光明 实习生杨苑)省物价局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8月1日起,放开专利代理服务、报关服务、自愿性产品认证、航危天气报服务等10项服务收费标准,其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发改委决定放开部分目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放开专利代理服务、报关服务、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航危天气报服务、煤炭地质勘探、金银饰品委托检验、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涉外收养服务、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等10项服务收费标准,其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应按照《价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各相关行业协会要依法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各地区和各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并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特殊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
相关链接:
海南物价涨幅持续回落 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