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对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实施住房救助,通过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据悉,我省城镇家庭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廉租住房、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等方式实施。通过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建设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资金。
同时,采用计划单列方式足额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用地需求,优先安排使用存量闲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2008年至2014年10月底,我省累计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万套,建成3.23万套,分配入住2.91万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48万户、11.69万人、3.9亿元。
今年省住建厅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对符合本地区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3万户,并明确补助对象为居住在D级或C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截至10月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27555户、开工率119.8%,竣工20651户、竣工率89.79%。共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6.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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