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海口网12月28日消息(记者余加亮 通讯员 晋倩倩 )12月20日起,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周”活动,多渠道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公证业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至27日活动结束,在群众中获得广泛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站服务解决问题
12月20日,位于海甸五西路美丽沙花园的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该中心作为海口市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机构,面向群众集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上午8点,记者来到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虽然公告牌上公布的对外工作时间是8:15,实际上8:00就开了门,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开始办公。窗口工作人员林树武说:“这是新地方,早点开门以免让群众等。”
记者看到,中心大厅宽敞明亮,窗口接待有5个座席,接待群众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右边一列是“法律咨询室”和“公证业务室”。今天在“法律咨询室”值班的是马相龙律师,来自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在“公证业务室”值班的是海南椰海公证处公证员张煜。
根据市司法局规定,海口市属40家律师所的律师轮流派律师到“法律咨询室”开展周一到周五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上门群众提供帮助。而海口市属的两家公证处则轮流派员负责“公证业务室”的业务服务。无论是律师还是公证员,在这里都是“干义务工”。在中心左边一列,则是1248热线接听室,专门接听法律咨询。接听者也是市属律师所的律师。今天值班的律师有两位,一位是来自广东正大方略(海口)律师事务所的蒲玺律师,另一位是来自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的张辉律师。
“既开展解答来自12348热线的法律咨询,也开展专业律师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公证服务和法律资源查询,同时快速办理法律援助服务,为群众打造一个‘一站式’的服务环境,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这便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理念和追求。”中心负责人说,市司法局将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全面投入使用为契机,通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周活动,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和覆盖面,依法维护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周到服务满足需求
“我的丈夫骑电动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商务车撞飞9米多,交警却判各自承担一半责任。”邓女士几乎是带着哭腔向马相龙律师诉说。
马律师耐心听完了邓女士的诉说,查阅了邓女士提供的材料及交警部门下达的事故责任裁定书后,对邓女士女说:“如果不服,还可以申请复议,时间还有两天,来得及。”邓女士说不知道怎么写。马律师于是打开电脑,为邓女士代写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告诉她递交给海南省交警总队。邓女士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帮助,怀着感动走了。
马律师告诉记者,从早上8点到下午5点半,只要一坐下来,就几乎没有再站起来歇歇的时候。“当然,有些问题比较简单,马上就能答复,当事人也能理解。但有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求助的人一般文化程度不高,需要许多耐心。”
接听12348热线的蒲玺律师说,她坐班3天接了90个电话,下班时耳朵都嗡嗡响,回到家吃晚饭耳朵还在响。张辉律师说,12月22日那天上午从8:00到9:20,她只接了3个电话,看起来效率不高,但耗费的精力却不小,3个电话花了她80分钟来解答。“没有办法,就得耐着性子,努力让对方听明白。”
两位律师说,年终劳动争议问题比较集中,拖欠工资不发的,拿不到房屋销售提成的,打工没签劳动合同的,单位没买社保的,想辞职老板要扣工资的……也有操起电话就问“交警执法不穿警服到底合不合法?”,律师都耐心给予解答,直到对方说“懂了”为止。
这次为期一周的法律服务惠民活动,三大主题活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在市、区、镇(乡)全面展开,开展得有声有色。截至12月27日,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就接听12348热线服务221人次,开展律师公证咨询176人次,为79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
海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淡利锋说,此次法律服务惠民周活动,是按照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总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而展开的,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满足了人民群众基本法律需求,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类似这样的法律惠民活动将进入常态化。
相关链接:
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海口启动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周活动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