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带女儿绑架 受审称“把孩子害了”
负债父亲与16岁女儿合谋绑架女儿的朋友,勒索300万元;受审时后悔“连累了女儿”
庭审中,法警向黄某出示其绑架时用的绳子、布条、胶带等作案工具的证据照片。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昨天上午,被指控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和绑架罪的黄某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黄某为还外债,绑架了自己女儿的朋友,而他16岁的女儿则充当了这起绑架案的“帮凶”。
因黄某的女儿尚未成年,根据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黄某和女儿分开起诉并受审,其女儿已于日前不公开受审。当庭认罪的黄某庭后表示,他一想到女儿的前程就后悔不已,“是我害了孩子,希望她出来后能忘掉这段黑暗的经历”。
父亲受审认罪 为女儿开脱责任
昨日上午,身着黑色T恤、手臂文着图案的黄某被带进法庭受审。据介绍,1980年生的黄某初中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还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受到过处理。此次,黄某被指控信用卡诈骗罪和绑架罪两项罪名。
据检方指控,去年9月17日凌晨1时许,黄某与其16岁的女儿小丽(化名)预谋后,在朝阳区窑洼湖桥边五彩缤纷歌厅门口,由黄某冒充黑车司机对17岁女孩小沈实施绑架并对其进行殴打、恐吓及电击。
后黄某驾车先后将小沈带至河北燕郊市诸葛新村小区事先租好的房间、及其原籍山西省运城市解放北路一小区底商实施关押,并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赎金300万元。同年9月19日小沈成功被解救。
“绑架罪,认!”庭上黄某几次表达后悔,在回答公诉人问题时,他一概避开女儿,“她什么作用都没起,是我把孩子害了。”
信用卡犯罪中,黄某被指控帮助他人办理信用卡时,冒领信用卡并透支消费13000元。对此黄某解释说一开始想通过帮办信用卡赚取提成,但急于交房租所以冒领透支。
称欠债被威胁 决定“干一票”
“好好改造,早点出来!”庭审结束时,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黄某60多岁的母亲,朝被带离法庭的儿子大喊了一声,然后捂脸痛哭。
“我犯罪前有了邪念,想得太少,没想到连累了女儿”,黄某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北京做餐饮生意十余年,一度有六七百万元的资产,还准备回老家开KTV,结果因为结交了不好的朋友、赌期货连带生意亏损,一共赔了上千万,除搭进自己全部积蓄外,还欠了数百万元外债。
黄某称,案发前他因为无法偿欠债,遭遇人身威胁,于是决定“干一票”还钱,“所有跟我有犯罪想法的人,一定要先想想家人,然后踏踏实实做人”。
检方建议以绑架罪对黄某量刑10年至13年、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六个月至1年。黄某的辩护人也作了罪轻辩护。
另据了解,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丽在日前受审时表示认罪。检察机关认为女孩未成年,建议法院对女孩从轻减轻处罚。
昨日,黄某在法庭上受审时流下眼泪,称对不起被自己“拉下水”的女儿。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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