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5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当天,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海南法院依法从严从快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18年,海南全省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0件。
2018年,海南全省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0件,类型主要包括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
2018年,省高院审理下级法院环境资源刑事量刑平衡案件434件。其中滥伐林木罪242件;盗伐林木罪52件;非法采矿罪27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8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9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7件;非法狩猎罪9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9件;污染环境罪1件。
据了解,海南法院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时,一是不断加大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惩处力度,坚持严厉打击与宽严相济并重。二是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三合一”归口审理和“跨区域提级集中管辖”集聚效应。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创新,全省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全部实现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按照海南五大河流自然流向及四大自然保护区的辖区范围对环境资源案件分别由四家中级人民法院跨区域提级集中管辖。创新环境资源裁判方式,大力推行恢复性司法。

发布会现场。伍凤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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