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临高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临高县调楼镇隆道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建师
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11月,曾建师在隆道村委会开展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未将不符合贫困帮扶条件的陈某某家庭提名剔除,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123175元。2019年7月,曾建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5月,曾建师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调楼镇纪委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贫困户已被剔除。
临高县博厚镇美所村委会副主任罗祖强
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11月,罗祖强负责美雅村扶贫工作,在开展贫困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将不符合贫困帮扶条
件的罗某某家庭提名剔除,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69100元。2019年7月,罗祖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贫困户已被剔除。
临高县博厚镇得六村委会委员兼妇女主任陈舟萍
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11月,陈舟萍负责武西村扶贫工作,在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将不符合贫困帮扶条件的冯某某家庭提名剔除,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33740元。2019年7月,陈舟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贫困户已被剔除。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严守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确保2019年临高县顺利脱贫摘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等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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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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