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6日消息(通讯员王倩 记者伍凤妹)近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美兰区法院获悉,男子李某良在海口一小区毛坯房住一夜“踩点”,深夜爬进隔壁别墅实施盗窃,盗窃金额共计人民币85000元。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某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被告人李某良退赔被害人莫某经济损失。
据了解,2016年9月14日晚,李某良(男,1989年生)坐公交车来到海口市秀英区假日海滩,随后走到海口秀英区某小区,进入被害人莫某住处隔壁一栋没有装修的毛坯房三楼,当晚李某良将纸箱撕开后铺在三楼的地板上睡了一晚,并点燃随身携带的蚊香。第二天晚上,李某良观察到该小区某栋别墅没有亮灯后,便翻墙进入莫某住处,盗走现金人民币85000元。同年9月17日莫某发现被盗并报案。
2018年12月29日13时许,李某良在海口市美兰区和平路海南中医院附近被抓获,后李某良主动供述了其在某小区16栋42号盗窃的事实。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良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所实施的盗窃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某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被告人李某良退赔被害人莫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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