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报道了海口一五岁女童被高空坠物砸中不幸身亡事件(详见报道)。小小生命还未绽放就已夭折,不禁让人唏嘘泪然,而事故背后暴露出的高空坠物问题需引起大众重视。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事故。6月13日,深圳一名五岁的男童不幸被小区一扇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头部,三天后,男童因抢救无效离世。6月17日,山东菏泽郓城一小区,一名正在行走的路人突然被落下的窗户砸中,路人当场倒地不起……一幕幕惨剧接二连三上演,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正拷问着当今的社会:高空坠物该如何制止?我们头顶上的安全又该如何守护?
笔者了解到,现行的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我国刑法虽然没有专门规定高空抛物的罪名,但是对于以故意杀人、伤人为目的进行抛物的,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
虽然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高空抛物、坠物有作出规定,但笔者认为仍需要不断完善,对于高空坠物的要作出更加明确的责任划分,以免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例如出现窗门或是悬挂物掉落,是追责业主、开发商还是其他人,都需要明确责任归属,以便于追究责任。而对于故意向窗外抛物的必须追责到底,对行为人进行从严制裁,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同时,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需要小区物业与业主联手。小区物业可定期巡查业主门窗是否牢固,窗台是否有悬挂物、搁置物或者其他容易脱落的物品,物业若发现存在问题,须及时告知业主并监督其改正。
另一方面,业主也要相互监督,见到有向窗外抛物的行为,主动制止并曝光。通过物业与业主联手,在小区布下守护生命的高空安全网络,让高空坠物致他人伤亡的惨剧不再上演。(陈家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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