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吴安宜 摄
海口网9月5日消息(见习记者吴安宜 摄影报道)9月5日下午,省新闻办在海口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5项配套政策进行介绍解读和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委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对海南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抓好该文件的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发展局牵头对全省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修订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制定了《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
修订后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才认定范围,简化了认定程序,下放了认定权限,并建立了常态化评价认定和退出机制。这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为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提供了政策依据。
修订后的《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突出了用人单位在柔性引才中的主体作用,明确了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工作,优化了柔性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并规范了柔性引才工作的绩效评估。这次修订将进一步促进柔性引才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吸引省外人才以多种方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紧紧围绕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十余条服务保障措施,将一揽子解决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所涉及的人才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障、公积金、高层次人才认定等各方面的问题,将进一步增强海南省总部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从放宽人才亲属参保限制、取消高层次人才参保待遇等待期限制、大幅提升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待遇等六个方面,对各类人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医疗保障服务举措,有利于解除人才来琼、在琼创新创业的医疗保障后顾之忧。
《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从基本原则、兼职范围、兼职方式、薪酬方式、兼职管理五个方面对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作出了规范,对于调动内地人才积极投身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激发来琼创新创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人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海南省还将对全省人才政策作进一步梳理创新,及时配套制定一批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构建系统完善、务实管用的人才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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