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商务局获悉,《海口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从支持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资金扶持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省、市计划每年将拿出7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海口跨境电商发展。
在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辅助设施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对现有及新建设的跨境电商基础设施进行补贴。支持申报建设指定口岸。
在打造跨境电商生态圈方面,《暂行办法》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企业集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市场占有率高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对为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将总部或功能性区域中心设立或迁移至海口的,一年内带动我市50家小微企业注册上线或年交易额达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给予最高 30 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取措施,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鼓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提高交易额。培育发展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鼓励中小微经营主体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并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对成功申办、备案且年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交易额达5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鼓励建设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促进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鼓励引进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
《暂行办法》还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对跨境电商国内物流(含快递)配送企业,年度已实现的物流订单量达到1000单以上的企业进行补贴;对租赁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实际租赁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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