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李延霞)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明确商业保理经营原则、内部管理、业务范围、融资方式和负面清单,督促商业保理企业严守底线,规范经营,防范风险。
《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商业保理企业提出具体监管指标: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为防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风险和外溢风险,通知对集中度、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分类、拨备计提、杠杆比例等作出规范。
在处置存量商业保理企业方面,通知要求按照经营风险情况、违法违规情形,将商业保理企业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三类,稳妥有序对存量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于接受并配合监管、在注册地有经营场所且登录“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或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定信息系统完整填报信息的企业,分批分次进行公示,纳入监管名单。
通知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各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严控商业保理企业登记注册。确有必要新设的,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控制注册地址和股权变更,禁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变更注册地址。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商业保理企业市场准入、退出、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规则。
据排查统计,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企业12081家,全行业注册资金8487亿元。
相关链接: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国家林草局联合发文:收入保险将成农业保险重要险种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