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新增64处交通“电子警察”
13日起陆续投入使用
为确保执法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11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新增的64处路口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设备,按功能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该批设备将于11月13日起陆续投入使用。
据了解,新增的64处路口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设备,主要对开车使用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止标志标线、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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