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李佳佳 摄
海口网1月3日消息(记者李佳佳 摄影报道)1月3日下午,海南医保基金全省统筹统收统支新闻发布会举行,会议介绍,《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率先在全国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
据介绍,《暂行办法》涉及基金账户管理、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责任分担、基金监督、信息化保障以及职责分工等各项内容。率先在全国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统收统支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统一城镇从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统一基金收缴、核算、拨付等经办服务,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信息系统建设的“六统一”模式。
《暂行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共济功能,在增强医疗保障制度公平性、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上迈出关键步伐,将更加有效地推进广大群众公平就医、平等享受医保服务资源。此外,还将推动医保体系更加高效、流畅运转,推进医保经办“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式”结算,打造智慧医保,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
此外,海南从1月1日起同步实施《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全面启用重新规划建设的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全省统筹统收统支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确保把全国首个医保基金全省统筹统收统支改革抓出实效。
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海南医保基金全省统筹统收统支改革,既是海南省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之举,也是海南省争创全国改革开放实践范例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有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改革模式和经验。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