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民警讯问非法收购犀牛制品的王某年。(海南省公安厅供图)
案例二:海南临高警方侦破2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月11日、12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的王某年、颜某国先后向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去年9月,临高县森林公安局在侦破彭某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中,发现王某年、颜某国于2016年分别在彭某华经营于三亚市天涯区的某工艺品店内购买一块犀牛角制品和一块象牙牌子的线索,随后分别对王某年、颜某国立案侦查。“春雷行动”开展后,民警加大劝投力度,王某年、颜某国先后投案,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海南昌江警方破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月12日,昌江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郑某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实,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与郑某艺在昌化镇棋子湾一带非法架设捕鸟网捕捉鸟类活体8只。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1只,“三有动物”珠颈斑鸠6只、白头鹎1只。目前,对杨某的抓捕工作正在进行,收缴的鸟类已由民警会同林业工作人员及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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