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一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9月28日上午8时30分,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草案)》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胡光辉、康耀红、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秘书长林泽锋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实到49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将有两次全体会议和一次联组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执法检查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
副省长冯忠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监察委员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于9月28日上午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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