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6日消息(记者李佳佳)26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近期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旅居史入琼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10月24日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新增13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0月25日新疆喀什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4个乡镇上调为高风险地区,疏附县其他6个乡镇调为中风险地区。为切实落实海南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政策,维持我省疫情稳定向好的形势,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居住海南省且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拨打所在市县指挥部咨询热线(附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如抵琼前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的人员,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果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县统一安排开展核酸检测,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仍须落实14天(自抵琼之日起计算)的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喀什地区返琼后,要按照我省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请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近14天有喀什地区旅居史或相关接触史的人员,请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告知医生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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