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塔斯社莫斯科1月19日报道,俄罗斯国家杜马的一个议员小组制定了一项法律草案,禁止向外国人提供代孕服务。草案尚未提交审议。
从塔斯社所得到的草案文本来看,议员们提出对《俄联邦公民健康保护基本原则法》进行补充,规定具有俄联邦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已婚并且年龄在25至55岁之间的人才能申请代孕技术服务,而且要在婚姻登记一年之后才能申请。
法案还规定,只有在妻子根据医学证明不能生育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代孕。
在解释性材料中,法案起草者指出:“代孕已成为逾越外国人收养禁令的一种合法、廉价且不受阻碍的方式。”该收养禁令是2012年发生一系列俄未成年人在国外新家庭中遭受不幸的案件后制定的。议员们指出,由于立法方面的空白,实际上已经形成了由代孕母亲所生的俄罗斯儿童的“出口”市场,规模无法估量。
材料说:“代孕的普遍做法有可能对国家利益造成直接和间接的损害,至少对公共、经济、人身及生物安全构成威胁,这在俄联邦侦查委员会、俄内务部和其他联邦执行权力机构的执法工作中已得到证实。”
草案作者认为,根据俄宪法,“母亲、儿童及家庭受到国家的保护”,而“单身男性和单身女性可以使用代孕并不完全符合这一原则”。因此,他们提出,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只有已婚者才能申请代孕。
此外,草案还规定,辅助生殖技术“是克服和替代不孕症的方法”,而不是目前法律所说的治疗方法。草案指出,必须签署经公证的代孕协议。
俄国家杜马副议长彼得·托尔斯泰曾在俄罗斯联邦社会院提到过这一问题。他认为,对俄罗斯来说,“为了钱生孩子卖给外国人”绝对是一种可耻的现象,“必须禁止,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其受到明确、坚决而又严格的国家控制,决不允许把孩子卖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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