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7日消息(记者伍凤妹)7日,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启航”,并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设计理念、内涵及注册商标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正式发布。(主办方供图)
据了解,“启航”这一形象标识包含了风帆、海浪、椰树等海南元素,在配色上形象展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中国特色,寓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乘风破浪谱写新时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篇章。
据介绍,形象标识中的“中国红”代表着海南的革命精神,是红色娘子军、是“二十三年红旗不倒”、是全国最大经济特区等一系列“中国革命”元素。“深海蓝”代表着海南受权管理200万平方公里广阔的海洋,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生态绿”代表着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体现了海南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形象标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争议,也为了该形象标识能够获得稳定、公开、透明的法律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以省直机关服务中心作为申请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为作品“启航”申请了商标注册。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核发了45个大类的商标注册证。成功注册商标,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获得了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对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和侵权行为,可以依法申请保护。
但需要注意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是自贸港的官方标识,代表的是自贸港的形象,本质上是一个公益性的标识。因此,原则上只能用于非营利目的。同时,形象标识是包括图案、文字、色彩以及组合方式等一整套形象标识系统,使用时必须完整、准确、统一、规范。使用人在使用自贸港标识时,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以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或不规范比例、色彩展示。
此外,由于形象标识已经拥有商标权,相关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使用人未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的,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会进行督促改正。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进行恶意诋毁、损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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