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餐厅老板责任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一些日料店食材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等问题长期存在,这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高端日料的原料、储存、加工都需要投入较高成本,但如果商家通过上述形式降低日料的品质,就可以节省大量的经济成本,不少商家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
陈音江分析,由于日料比较特殊,食材问题不容易被发现,普通消费者很难识别日料产品的真实品质,即使发现食材不对劲,也很难举证维权,最多也就是让服务员换一份,低成本的违法客观上纵容了店家以次充好和偷梁换柱的行为。
在任超看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做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日料店尤其是高价日料的原材料来源等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陈音江说,要想规范日料店经营,首先须压实经营者的责任,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应当通过监督抽查考核等方式,督促相关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他补充道,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原料来源、储存环境、加工工艺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规或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消费者用餐时遇到食品安全或其他侵权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依法维权,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餐饮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可以根据供求和成本等因素自主定价。不过要做到明码标价,不能通过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或误导消费者。”陈音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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