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一)特殊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1.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是国际船舶登记的监督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设立的国际船舶登记机关具体负责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工作。2
2.受理范围
政策优势:“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率先实施“全岛一港”国际船舶注册机制,海南自贸港内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可以选择“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从而享受“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政策。
具体内容:下列船舶可以办理国际船舶登记:(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有住所的中国公民所有或者融资租赁、光船租赁的船舶;(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成立的法人所有或者融资租赁、光船租赁的船舶;(三)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成立的非法人组织所有或者融资租赁、光船租赁的船舶。
3.登记主体
政策优势:在我国船舶登记制度下,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中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 50%。在“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登记制度中,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目前,已吸引2家港澳台法人独资、外国法人独资的航运公司在海南办理船舶登记。
具体内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办理国际船舶登记,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
4.登记种类
政策优势:一是全国首创船舶临时所有权登记制度,即允许船舶所有人在暂时无法提交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原件时,凭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申请办理临时船舶所有权登记,便于船运公司提早取得船舶权属证明,提早开展融资。二是新增可办理临时国籍的情形,从境外购买二手船舶,暂时无法提交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允许申请人持原船舶所有人出具的承诺文件申请办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目的是保障外籍船舶转籍不停航。
具体内容:“中国洋浦港”船籍港进行的国际船舶登记种类包括:(一)船舶所有权登记;(二)船舶国籍登记;(三)船舶抵押权登记;(四)光船租赁登记;(五)船舶变更登记;(六)船舶注销登记;(七)国家规定的其他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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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登记流程
政策优势:一是船舶登记由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除船舶名称核定当场办结外,所有船舶登记和船舶证书文书办结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多个事项同时办理的,最长办结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二是规范国际船舶登记行为,国际船舶登记申请材料使用格式文本,便利船运公司申请材料的准备,提高国际船舶登记效率。
具体操作: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申请船舶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通过海事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办理船舶登记,也可以前往船舶登记机关现场申请(该事项已纳入全省通办,申请将船舶登记在“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的,申请人可向海南海事局或其任一分支局政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海事信息系统申请办理船舶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电子材料先行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在领取登记证书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船舶登记申请符合规定要求的,船舶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船舶登记簿,制作并发放船舶登记证书。涉及海事管理机构3签发、签注的其他船舶证书、文书均统一由船舶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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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放的船舶检验制度
1.开放船舶入级检验
政策优势:我国一般船舶检验制度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应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不能由其他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可由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国际船舶入级检验。
具体内容:根据《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在逐步开放的范围内对自由贸易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入级检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国际船舶入级检验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入级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
操作要点:
• 外国验船公司应在开展具体的入级检验前,将入级规范及证书格式报海南海事局备案。
• 外国验船公司撤销入级检验证书时,应及时报告海南海事局。
• 外国验船公司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海南海事局报告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的入级检验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船舶名录、入级检验种类。
2.逐步放开法定检验
政策优势:《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法定检验放开后,获得法定检验授权的外国船级社检验的船舶转籍到“中国洋浦港”的,不需要变更船舶检验机构,大大提高国际船舶登记效率,节省企业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目前法定检验的受权机构为中国船级社。
具体内容: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开展国际船舶法定检验及相应证书的签发工作。需要注意,外国船舶检验机构要求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即商业存在形式),目前尚未放开外国验船公司派员检验(即跨境服务方式)。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方式尚不符合条件要求。
(三)船舶综合质量评价及分级管理制度
政策优势:为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安全管理效能,规范船舶综合质量评价管理,推动船舶质量整体提高,海南海事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综合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信息平台,将船舶质量、船员情况、企业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等方面纳入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和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船舶实施分级管理。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实施综合质量评价管理为全国首创。通过综合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引入退出机制,对连续三年评价结果为E级评级的国际船舶,予以注销船舶国籍。根据船舶质量评价结果对国际船舶实施分级管理的做法,可对船舶企业进行正向激励,对评价等级高的船舶企业采取政务服务、进出港方面等一系列便利高效措施,督促船东做好质量维护,有利于保障登记在“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的船舶质量,提高国际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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