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周期间,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等9家中方企业代表,与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老挝国家电力公司、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等3家东盟企业代表共同发出《中国-东盟清洁能源企业合作海口宣言》。
《海口宣言》提出,把握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机遇,贡献区域能源转型和清洁能源发展。把握RCEP带来的市场机遇,紧跟中国同东盟能源合作需求,加大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力度,合力推动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区域清洁能源发展。联合开展清洁能源技术攻关,加强区域间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交流与分享,推动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等的发展与应用,积极培育包括跨产业融合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海口宣言》提出,逐步提升能源系统中清洁能源占比,以清洁能源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重视能源系统的优化调度和清洁能源的高比例消纳,发挥各自资源禀赋和市场开发优势,发挥清洁能源产业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践行环境社会责任理念,促进能源可及性目标实现,发挥绿色能源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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