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提到“新质生产力”。
从去年9月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到今年1月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系统阐述,再到此次两会期间强调,习近平多次谈到新质生产力。让我们沿着总书记的足迹,一起研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