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疾控局组织召开我省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根据近期印发的《海南省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方案》,入选首批试点的有海口、三亚、儋州、琼海4个市县。
以上试点市县,将通过选取部分来自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医师参加培训和考核,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不断完善海南省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工作机制。
会议解读了《海南省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试点市县稳妥高效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解读,试点地区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范围,主要针对的是整体风险可控、已经具有规范诊疗方法、有常规用药方案的病种,比如艾滋病、结核病等部分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病种,以及妇女围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中的营养补充剂处方开具。同时我省结合实际,探索将“2+3”健康服务包管理的患者复诊、预防接种、传染病预防性服药等纳入公共卫生医师试点处方权范围。
据悉,我省将探索推进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努力建设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医师专业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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