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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海韵华夏文学联盟章程(试行)
来源: 海口网 作者: 时间:2015-02-15 09:50:10 星期日

  序言

  为了网络文学进一步与实体文学接轨,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文学交流,共同打造一个文学爱好者的交流合作平台。以书香海韵作为宗旨的引导下,由书香海韵文化社区发起成立书香海韵华夏文学联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书香海韵华夏文学联盟

  第二条、联盟宗旨:书(创新)香(传承)海(包容)韵(求真)

  第三条、联盟性质:以网络为媒介,面向全国34个省级行政单位吸纳文学爱好者,本联盟为非营利性文学交流组织

  第四条、联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拥有言论和创作的独立和自由,对社会舆论拥有自主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总舵

  1.联盟下设总舵主、总管、各分舵舵主、办公室各组长

  2.联盟下设潇湘(湖南、湖北、江西)、天府(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南溟(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台湾、香港、澳门)、江淮(安徽、江苏、上海、浙江)、龙庭(河北、山西、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岳(陕西、河南、山东)、瀚海(新疆、青海、甘肃、宁夏)等七大分舵

  3.联盟下设综合办公室,为联盟指导和决策部门,负责联盟各项日常事务。办公室,由管理组、工作组、宣传组构成

  4.联盟总舵由七大分舵构成,内部相辅相成,是书香海韵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分舵

  1.各分舵的分舵总群、分舵接待群,群主为书香海韵官方号

  2.各分舵需建立本分舵的官方QQ,作为宣传平台;分舵如需要建立分群,则群主必须为分舵官方QQ,各分舵成员名单须整理成日志公布于各分舵官方QQ

  3.分舵有义务督促或推荐成员戴“海韵”家帽,尽量控制分舵内部戴“家帽“的成员占50﹪以上

  4.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5. 可以承办联盟的日常活动;例如承办征文比赛、课程培训、写手交流会

  6.积极组织、参与或配合联盟活动,以及联盟委托的其他事务

  7.各分舵由舵主带领结合区域特色展开系列文学活动,例如:高校联谊、网友见面会等

  8.各分舵间互相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分舵间共同发展,拉近各分舵间的距离,缩小各分舵间的差距,达到共荣、共辱、共进、共主、共谋、共利

  第三条、办公室

  1.管理组,主要负责联盟内部管理工作,如活动策划、总舵Q群管理、各分舵的进度督促与协调等工作

  2.工作组,主要负责联盟内部文案工作,如文件起草、资料汇集、档案整理、会议记录等工作

  3.宣传组,主要负责联盟内部宣传工作,如撰写宣传文、活动宣传、对外交流、合作联谊等工作

  第四条、成员

  1.成员进入联盟需通过两步考核,第一步为书香海韵或联盟相关信息的考察、第二步为专业技能水平考核

  2.成员进入分舵之后,尽快加入联盟总群,且添加书香海韵官方号与华夏文学联盟官方号为好友,关注联盟相关动态

  3.每一位成员根据地域添加一个分舵,不得重复添加分舵

  4.成员有义务维护联盟对外形象,坚定的与破坏/分裂联盟的现象作斗争

  第三章 职务更换

  1.联盟委员会,由总舵主、总管、各分舵舵主、综合办公室各组长构成

  2.更换总舵主/总管需由联盟成员提出,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方可解除职务

  3.更换分舵主/办公室组长需由联盟成员提出,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通过或总舵主通过,方可解除职务

  附则

  1.书香海韵华夏文学联盟章程由联盟委员会通过后,生效并施行;本宪章最终解释权属于联盟委员会;联盟守则以联盟宪章为依据制定

  2.书香海韵华夏文学联盟名誉主席唐民,联盟宪章由书香海韵华夏文学联盟总舵主无缺起草

(编辑:蔡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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