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延鹏)本是职工保障房,建房单位却以商品房名义对外销售。近日,三亚市民宋女士反映,因所买房屋是被当商品房出售的保障房,导致5年无法办证。
宋女士介绍,2010年年初,她经过凤凰路时看到一新楼盘挂出条幅,宣传对外销售楼房。当时楼房的价格是每平米一万多,她和老公再三斟酌,决定购买了两套房子,分别为该楼盘的9栋101A和20栋107A,并与开发商某航空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方承诺办理房产证。
但买下房子后,房产证却迟迟没有音讯,他们多次找售楼公司,每次都说可以办理或正在办理。2013年,宋女士交了契税,希望可以尽快办证,对方依旧承诺会尽快予以办理。于是在今年,她将20栋107A房子转卖他人,对方要求尽快更名、过户,否则将赔偿购房人15万元损失。可当宋女士宋女士再次打听办证事宜时,当时售楼的公司却称无法办理。
在宋女士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开发商称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楼房是经批准建设的商品房,楼盘定名为航空运输保障基地。而且,合同内容中称宋女士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对方虽承诺办理房产证,但未写明办理期限。
而记者从三亚住建部门了解到,宋女士买房子的楼盘是政府批的职工保障房,因为不可能办理预售许可证,所以不能对外销售。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来到售楼公司办公地了解情况,一位冉姓负责人称确是职工住房,具体情况他需了解后再答复,但截至发稿,对方未作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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