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反弹 不留疤 放心微整
官网发布违法广告
华美美容医院被罚10万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而有的商家却以此吸引顾客。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美容医院)在网上发布违法广告,被工商部门罚款10万元。
2018年3月14日,秀英区工商局收到海口市工商局转来高某举报信,称华美美容医院在其官网发布涉嫌违法的医疗广告。为进一步了解案情,遂立案调查。经查明,华美美容医院与许某高在2017年5月1日及2018年4月28日先后两次签订《网站托管合同》,委托许某高负责其官网(网站名称:海南华美医学美容医院)的整体维护和网站优化。按照《网站托管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的授权规定:若华美美容医院一段时间内暂时无法向许某高提供网站更新所需的电子版资料,许某高可自行收集相关内容,保证网站每天更新。
2018年4月初,许某高自称其按照规定自行收集相关内容,在华美美容医院官网发布下列医疗广告:“与人体组织相溶性好,无排斥和过敏反应,注射简便,瞬间完成,放心、微整、轻微刺痛、自然,优质长效”;“多维立体吸脂从各层次减少脂肪的细胞数量,所以不会反弹,且多层次吸脂,创伤小恢复快”;“采用无损伤性吸脂管,自动回避结缔组织等,精准控制吸脂方位和数量,不损伤任何正常机理”;“维持效果能达1年甚至更久”、“不反弹不留疤”、“恢复时间短”等。
秀英区工商局认为华美美容医院官网发布的上述医疗广告内容,违反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属违法行为。遂责令华美美容医院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0万元。
华美美容医院接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进行了听证会,其认为官网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不属于“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的违法医疗广告,目前的处罚量罚过重。
听证主持人表示,华美美容医院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材料确凿,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恰当,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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