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美兰区城管局已介入调查
记者通过查询相关法规条例发现,楼顶作为公共区域,业主不可随意搭建及占用。在《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此外,改建、重建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也需业主共同决定,业主不得私自改变其用途。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也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见,小区楼顶是公共区域,业主不能私自占用。
当日,记者从美兰区城管部门了解到,针对物业及业主反映的情况,美兰区城管局海甸中队已介入调查,并在现场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要求当事人配合城管部门进行调查,等待调查结果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提醒
在楼顶私搭乱建?不行的!
对于部分居民违规占用楼顶的现象,海口市城管部门提醒,楼顶属于小区公共区域,业主是否可以在楼顶种菜,由小区业主们以及物业来具体管理,城管部门对此没有明确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如果居民在楼顶上为了种菜,私搭乱建起铁皮棚或架子之类的建筑,就属于违建,且会给公众带来安全隐患。比如,大风或者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这些私搭建筑物脱落伤人砸物。城管部门对此则有行政处罚权,将依法进行拆除。
相关链接:
海口海岛国际名城楼顶天台现“楼上楼” 还加装了电梯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