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伍凤妹 摄
海口网4月2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4月2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口甘波等54名被告人涉黑案二审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甘波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甘波组织成员等53人也分别获刑。
据悉,2018年12月1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甘波等54人涉黑犯罪一案,并于12月21日当庭宣判,甘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共10项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栋无证房产被判拆除;其他7名骨干分子分别被判13年到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甘波等多人表示不服判决,并上诉。
2019年4月2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郑兰清在接受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采访时表示,甘波案件是海南开展专项斗争以来,侦查、起诉、审判的重大涉黑案件,案件的审判,彰显了海南省打击黑恶犯罪得决心,也体现了依法从重处罚黑恶犯罪的政策法律与政法机关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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