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原则同意海南省制定的相关方案
三亚海口邮轮港将试点
中资方便旗邮轮无目的地航线
交通运输部经过和中央外事办、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协商,5月7日发布《关于推进海南三亚等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原则同意海南省制定的相关试点实施方案。
《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基于海南海域情况及海南国际邮轮发展状况,在五星红旗邮轮投入运营前,先期在海南三亚、海口邮轮港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无目的地航线试点。其实施主体为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及其拥有或者光租的方便旗邮轮,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是指中资(内地资本)出资比例不低于51%的国际邮轮运输业务的企业法人。邮轮船龄不得超过30年。
《意见》提出,待国务院批复同意暂停相关法律法规在海南自贸试验区实施后,将相关审批权限下放至海南省,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参与试点邮轮企业(经营主体)及邮轮的市场准入管理,准入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外事、旅游、公安、边检、海关、海事等相关部门。
名词解释
五星红旗邮轮:注册地在国内的邮轮。
中资方便旗邮轮:中资参与投资或经营,注册地可在国外的邮轮。
光租: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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