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带驾照行驶证,还醉驾
定安一男子被拘15日、吊证、5年内不能考驾照

韦某醉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陈康 通讯员 王敬雄 黄政/图
定安一名21岁男子韦某因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7月4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他作出处罚,处予罚款13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其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月27日上午,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人员在金海路路段设卡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的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遂进行拦截检查。驾驶人韦某当时没有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且一身酒气。民警对韦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对他进行血液酒精含量精确检测。7月4日,民警收到韦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属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韦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韦某作出上述处罚。
酒驾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交警检查酒驾,首先是路面检查酒驾,如果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未达到醉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该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处罚依据,无需交警带去进行抽血检测。如果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是醉酒驾驶,需要由交警带去进行抽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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