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助范围扩大 补助标准提高 我省今年学生资助政策有5大变化
记者8月14日从省教育厅在海口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与去年相比,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有5方面新变化。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和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助、奖、免、补、贷”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2018年,全省共发放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资金约8.03亿元,受资助学生约44.44万人次;共发放教育扶贫资助3.56亿元,资助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学生27.1万人次;2018年新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66亿元,资助贫困学生5.13万人。
1、学前教育“三类幼儿”(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1300元
2、从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更名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4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3、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从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5、从秋季学期开始,将为2014、2015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特惠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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