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该局从2019 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无税不申报”制度。截至目前,该项创新制度已惠及6万户纳税人,共计减少16.8万户次“零申报”,切实减轻了企业办税负担。
据介绍,“无税不申报”的税(费)种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7个税(费)种。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在推行“无税不申报”的同时,为了避免纳税人产生不报、错报、漏报税等问题,建立了纠错机制,加强后续监管“。加强后续监管主要是通过纳税申报数据分析、数据定期比和其他第三方数据利用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不报、错报、漏报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税收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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