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0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为深入贯彻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部署,海口公安交警在“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20日起,海口公安交警将全面实施取消驾驶证申请年限上限、9座以下车型6年免检、摩托车一证通办等12项便民利民改革新举措,持续深化公安交管业务“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简政放权便利化措施,着力提升公安交管业务创新管理、高效服务能力。
一、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
1、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2、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减轻负担。
3、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对于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凭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4、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一是便利临牌核发。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需要再核发正式号牌,简化手续,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便利转移登记。对于二手车出口企业在异地收购机动车的,可在机动车原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减少企业两地间往返,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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