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8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俊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紧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在中共海南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海南“十四五”开好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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