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符师晓:完善物管条例细则 合理合法解决小区公共事务纠纷
省人大代表、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党委书记符师晓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建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出台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以便基层单位合理合法地解决小区公共事务纠纷,维护广大业主权益。
符师晓以近期矛盾聚焦的文博府小区(A区)为例。该小区经过召开业主大会,选取了新的物业企业,尽管业委会多次向前任物业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其撤离小区,但一直遭到前任物业企业的拒绝,导致小区出现两个物业管家的局面,给小区正常的物业服务造成了影响。
“城管部门之所以没有处罚到位,一方面在于小区内一些业主向法院起诉业委会选聘新物业企业的过程违反相关规定,认为新物业企业进驻不合规定;另一方面原因,像这种情况,对基层部门来说,因为对物管条例的专业性认知程度不够,执法就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依赖法院判决结果。”符师晓建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细则,更好地指导基层单位在遇到类似矛盾和纠纷时,如何正确处理,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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