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4日消息(通讯员林馨 特约记者陈世清 记者陈捷)连日来,针对摩托车驾驶人准驾不符、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违反禁令通行等突出交通违法现象,海口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一男子因准驾不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100元处罚,记24分,扣留车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违法人教某琦指认涉事车辆。(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1月19日21时许,执勤民警在滨海大道与长彤路交叉路口对一辆车牌号为琼C5**77的摩托车进行拦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教某琦(男,20岁,黑龙江人,准驾车型C1)存在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于是将其传唤至交警大厦办案区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询问了解,教某琦自称当晚他驾驶车牌号为琼C5**7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永万路前往长滨路某小区的住处。对于其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教某琦坦言因心存侥幸,自认为其驾驶技术过硬,且夜间驾车应该可以避开交警的检查。
执勤民警依法对教某琦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和违反禁令入市通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100元处罚,记15分,扣留车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违法人何某权指认涉事车辆。(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当晚,驾驶人何某权(男,54岁,海口长流镇人,准驾车型:B2)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车在长滨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民警依法对何某权准驾不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100元处罚,记24分,扣留车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民警在对两名准驾不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并告知其危害性和引发交通事故的后果。两人均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今后将会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此外,在近期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查获两辆未悬挂号牌和一辆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并依据规定,分别对驾驶人问某斌和符某俊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0元处罚,记12分,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吴某环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处罚,记3分,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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