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行稳致远。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清廉自贸港建设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坚决扛起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海口担当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凝心聚力推进清廉海口建设,为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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