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启动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
将组织示范创建的市县(园区)开展“擂台比武”
日前,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印发《海南省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海口市、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7个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先的市县和园区将率先创建示范市县(园区),发挥改革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方案》,示范市县(园区)具备深化提升基础、复制推广条件与先行先试条件,上述7个市县(园区)重点示范内容各有不同。我省将适时组织示范创建的市县(园区)开展“擂台比武”,促进示范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同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赛马”机制,支持和鼓励其他市县(园区)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创建示范市县(园区)申请,经评估其具备创建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后滚动纳入示范创建范围。
经评估认定创建工作达标和向社会公示,并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同意后,将给予示范市县(园区)授牌。对于创建工作中形成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支持上报国家和我省制度集成创新案例。省相关部门对示范市县(园区)在项目储备、政策引导、资金配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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