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上午在儋州召开的40个国营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我省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移交工作。
据了解,40个国营农场所属幼儿园移交后由属地市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属公司接管,确保移交后幼儿园的国有企业办园性质,移交地方管理的在册在岗教职工按国有企业员工身份进行管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移交后幼儿园的业务指导部门。
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国有资产实行成建制无偿划转产权,一次性整体移交给属地市县政府管理。农场不得随意收回现有学前教育机构办学用地。如现有农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用地达不到我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且无法通过扩建改善其办园条件的,农场要向地方政府划拨或置换新的符合办园需求的教育用地,选址时要征求属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40个国营农场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在移交前因农场整体规划调整已改作其他用途的,在移交时农场应规划预留10亩左右的土地,无偿划拨属地市县政府用于举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预留的教育用地选址要征求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确保符合办学需要。
移交期间,40个国营农场对其所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拨付经费的原有渠道不变,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原标题:我省推进国营农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工作 40家幼儿园6月30日前完成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