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2018年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教育部门按照“先整改后整治”的原则,分为宣传发动、整改整治、联合督查三个阶段开展2018年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取得办学资格的幼儿园,将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幼儿发展为本,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分类治理、堵疏结合、妥善解决”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或办园不规范的幼儿园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消除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安全隐患,切实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坚决取缔不具备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的幼儿园
《方案》要求,各市县(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逐个实地考核,对基本符合《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未注册幼儿园,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重点监控,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健康;对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其宣传招生。
2018年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整改整治、联合督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拉网排查和宣传发动 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第一阶段为拉网排查和宣传发动。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县(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检查,掌握辖区内所有未注册幼儿园的基本情况,确保不瞒报、漏报,按照《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将未注册幼儿园分类进行治理。
具体分为三类:对基本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未注册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的,下达取缔通知。
同时,《方案》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科学保教的重要性,公布本市县(行政区域内)合格幼儿园的名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
第二阶段:整改整治 时间为6月1日至8月31日
第二阶段为整改整治。要求按照上一阶段的拉网检查结果,对三类未注册幼儿园分别开展整改整治工作,对达到办学基本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进行登记注册;督查指导限期整改的未注册幼儿园在规定期限内抓紧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和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由各市县(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法采取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被关停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和幼儿园举办者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积极配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省级督查 时间9月份
《方案》指出,9月份整治工作将进入第三阶段,即省级督查阶段。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县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市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已关停的未注册幼儿园是否确实停止办学、是否有新的未注册幼儿园出现、对具备整改条件并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未注册幼儿园的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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