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偷两次偷车牌后勒索车主 还“善意”提醒受害者不要把车停在无监控地方
盗贼留字条勒索车主
拍下小偷样子
盗贼在微信中还“善意”提醒(微信截图)
居住在海口市滨濂村友谊街附近的梁女士,在一个星期内遭到盗贼2次盗车牌敲诈勒索。梁女士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一张盗贼的图片,海口海垦派出所民警正对此进行侦查。
据梁女士介绍:她是四川人,现与丈夫居住在海口滨濂村文山大厦,她平时把车停在文山大厦友谊街边。
8月12日早上,他下楼到友谊街上取车去上班,结果发现自己汽车的2个车牌被人卸了。小偷还在前挡风玻璃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需要车牌加我的微信,微信号为1241512200。
梁女士加了该微信号与小偷进行联系。小偷在微信中表明,梁女士的汽车车牌是他偷的。如果梁女士想要回车牌,就要通过微信向小偷转款500元。
为了让梁女士相信,小偷还拍了一个车牌的视频发过来。梁女士问小偷能不能少一点,小偷称:一分钱都不能少!否则,梁女士就别想要回车牌。
梁女士随即通过微信向小偷转款了500元。约20分钟后,小偷通过“美团骑手”将被盗的车牌送给了梁女士。
梁女士随后就此事向海口海垦派出所报案,海垦派出所受理了案件,但据民警介绍:梁女士停车的位置没有天网监控,无法捕捉到偷车牌贼的身影……
8月18日早上7点40分,梁女士到滨濂村友谊路取自己停放的汽车,发现汽车车牌又被人偷走,小偷在汽车挡风玻璃上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想要车牌的话,加微信与我联系!”。小偷留下的微信号与上次的是一样。
梁女士随后再次与小偷联系。小偷在微信里称:他之所以选择盗取梁女士的汽车车牌,是因为梁女士停车的地方没有视频监控。小偷还“善意”地提醒梁女士:以后不要把车停在没有视频监控的地方。
小偷先提出取车牌的价格为500元,梁女士经过多番还价,把价格讲到了250元。小偷对梁女士说:250元太不好听了,你就给249元吧。梁女士通过微信付款后,小偷马上叫“美团骑手”把被盗车牌送给了梁女士。
此次,梁女士汽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一张小偷的样子,小偷是8月18日早上5点40分来盗车牌作案的,是一个20多岁的男子。
今天下午,梁女士把拍到的视频递交给海垦派出所,民警已把该视频拿去技术部门进行进一步分析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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