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9日消息(通讯员毛雨佳 吕明珊 记者伍凤妹)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诈骗案,被告人雷某波(男)因虚构卖房指标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向被害人庞某与何某退赔76000元和70000元。
2018年3月至9月期间,雷某波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庞某和何某,谎称其认识房管局的人,可以帮忙弄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庞某和何某信以为真,分别向雷某波支付了76000元和70000元的购房指标费用。钱款得手后,被告人雷某波便将两笔费用花光,所谓经济适用房指标根本不存在。直至2019年4月10日,海口市公安局和平南派出所处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中,发现被告人雷某波涉嫌诈骗,于是将其抓获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办理。
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波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能帮助被害人取得经济适用房指标为由,诈骗二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6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雷某波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有盗窃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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