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1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 林馨 钟玲 记者傅巍)为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11月20日,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51起。
海口交警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海口交警供图)
据了解,此次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城区干道、国省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区域,整治时间为当日早高峰至次日凌晨,重点整治酒驾、醉驾、毒驾,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乱象,以及假牌套牌车辆,特别是使用假牌套牌的客货运输车辆。
当日早高峰时段,海口公安交警在椰海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处设立卡点,重点查处在限行时段违法进入中心城区的货车,对违反禁令通行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加大对货车超载、非法加高栏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此外,对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对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货车,一律依法扣留。
驾驶人酒后驾驶和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车辆被暂扣。(海口交警供图)
当日7时许,海口公安交警美兰大队执勤民警在大英山西四路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拦停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黄某涛存在隔夜酒驾行为,于是将其带至交警大厦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对黄某涛的血液进行检测,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后对黄某涛的信息进一步核查时,民警发现其还存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对驾驶人黄某涛酒后驾驶和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100元的处罚,记12分,暂扣车辆。
当晚,海口公安交警以市区餐厅、酒吧集中商圈路段为重点,实行划分片区、外围设卡、包抄盘查的勤务模式,开展“三驾”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在各卡点检查区,执勤交警手持呼气感应酒精测试棒逐车展开盘查,发现涉嫌酒驾、醉驾人员,立即引导车辆驶入现场处置区进行处理。
因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车辆被扣留。(海口交警供图)
当日21时许,在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叉口处,一辆小轿车因驾驶时开远光灯被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执勤交警拦下,经初步核查,该车驾驶人并未携带驾驶证与行驶证。随后,执勤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对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记3分,并扣车辆。
据统计,截至当日24时,海口公安交警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51起,其中酒后驾驶9起、醉酒驾驶3起,无证驾驶1起、货车超载11起、违反禁令通行19起、非法改装4起、违法停车1174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978起,其他交通违法25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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